「建築學」也是另一種--向度、空間、造型......的藝術。法國人將所有和「美學」相關的科、系、學校置於塞納河(La Seine)「左岸」,設立於十九世紀的巴黎藝術學院(E'cole Nationale Sup'erieure des Beaux Arts);「美術系」如此,「建築系」亦然。而台灣卻將之列為所謂的「理工科」,把「設計、美學」附驥於「物理、質量」;或說,讓「冰冷、生硬」強暴「氣質、靈性」;人才因此為之錯亂--即是入錯行,兼且嫁錯郎。「同皁」之泛泛者,或違背心意、為五斗米折腰;推砌疊架,亂石崩雲,錯無章法。而優秀的建築師只能於夾縫中求遇伯樂--有點「焚琴煮鶴」,更有點「莫可奈何」;於是社區景觀、人文薈萃只能繼續「滑稽唐突」。